加密精英的傲慢: 深度批判 DAO 的七宗罪
原标题:《加密精英的傲慢:对 DAO 的深层批判 / 论 DAO 的七宗罪 / DAOs 微观权力结构》
我们对 DAO 的真实意图
DAO 的基础定义(概念背景)
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一种依托于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在目前 Web3 对 DAO 的广泛讨论中,有两个相关的概念是经常被忽视的:DAC(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Corporation)——去中心化自治公司;DAS(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Society)——去中心化自治社会。
DAC 这个概念是由 EOS 的创始人 Daniel Larimer 在 2013 年提出的,并且 Daniel 还发明了委托权益证明 DPOS,这是一种符合 DAC 理念的共识机制。而在 2016 年的时候,Vitalik Buterin 通过 The DAO 创建了以太坊项目。想起 Daniel Larimer 与 Vitalik Buterin 之间的故事,我们可以把 DAC 和 DAO 作为两股不同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思想理念。
当我们在探讨 DAO 如何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公司制度,政府监管的夹缝中需求发展时,DAC 是一个更加契合发展诉求的解决方案。尽管 Daniel Larimer 已经退出了加密舞台,但不能完全抛弃 DAC 概念的可取之处。
DAS 则是代表了部分先见人士对于未来的看法,未来所有的去中心化组织生态将会构成一个新的社会形态,即意味着一种人类未来数字社会的可能性。DAS 的出现需要无数个 DAO 支撑,因此构建 DAOs 网络是我们接下来的必经之路,而 Vitalik Buterin 在最新的论文《寻找 Web3 的灵魂》,又进一步发展了 DAS 的概念,并提出了 DeSoc 这一概念。
所以,当我们在讨论 DAO 这一概念的时候,需要意识到这是一个拥有家族词汇的概念。对 DAO 概念的基础理解,不能局限在其技术功能的描述上。
DAO 为何值得信赖
DAO 之所以值得信赖的原因在于,由计算机程序来实现决策治理规则与执行流程,从技术层面的基本特点是,链上数据的公开透明且不可篡改,其次是链上智能合约对程序规则的自动化执行。通俗来说,我们认为 DAO 是一个能够维护共识与监督规则的公平游戏。
虽然我们暂时无法将商业社会复杂的合同条规都通过 DAO 来实行,但 DAO 的发展趋势是逐步将明文条款落实为保障集体共识的技术秩序,极大地避免了执行过程人为操纵的恶意欺诈。
DAO 的另一大值得信赖的优势在于对劳动者的产权保护与证明,传统公司制度采用的劳动雇佣制度,核心诉求是以公司这个股权结构的主体为股东利益负责,从本质上意义上,员工的存在是为公司创造利润的人力资源与生产工具。
公司制度的资本运转逻辑,员工受雇佣于一家公司时所创造的皆为该公司的资产,个人在一家公司的劳动过程难以得到个人产权的保护与证明。而 DAO 的链上协作证明将有效解决该问题,并且劳动者在链上所产生的数据也将间接作为未来权益。
跳出功能讨论的局限性
我们都知道 DAO 的发展存在明显的障碍,从技术维度考虑的工程实现问题,存在明显的认知局限性。一个效率更快的 DAO 治理投票工具并不能解决 DAO 的根本性难题,优化投研 DAO 的数据交互呈现以及提高投票参与者的易用性,也无法避免治理权重造成的公平难题。
我们过于局限在思考计算机系统工程的解决方案,忽略了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缺乏更多的视野以及更高的维度,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并认真思考 DAO 到底是什么?以及其未来的发展将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命运。
所以,这篇文章我并不会以技术工程与业务设计,来探讨 DAO 的发展命运,虽然我过去在 Crypto 领域是一名偏技术认同的 PM,但此次我将尝试回归 DAO 的存在价值与社会的发展关系,DAO 要在当前时代当中找到自己的哲学发展之道,并循序社会发展的规律,构建其商业规则。
DAO 论叙语言的含混性
DAO 作为一个并不完善的概念,被其众多信仰者赋予了远超其技术定义的价值用意。当我们在讨论 DAO 的时候,需要意识到概念语言的含混性。为何不用「歧义」或「偏见」,而用「含混性」呢?我相信读者会对含混性这一陌生的概念有所困惑。
歧义是指混淆了对于性质确定的事物在确定性范畴的指认,而偏见一般是指基于不同立场对于某一事物存在价值认知的冲突。有一种观点认为,含混性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语言陷阱,更有甚者认为其英文应该翻译为「歧义」的近似同义词,我个人认为这其实是非常不准确的。
简单来说,含混性是指看似单义而确定的语言却蕴含着多种而不确定性的意味,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大多数情况下,交流语言的含混性是普遍存在的现象。然而,当我们在认真讨论 DAO 概念的语言含混性时,大概会导致堆垛悖论的出现。堆垛悖论是一组悖论的聚合呈现,悖论则是指直观看上去为真但客观论证为假的事物。(此处不做真假的哲学辩论)
DAO 概念的论叙语言含混性所引发的堆垛悖论,意味着我们在探索建设的过程当中,因语言直觉的叙事而造成对 DAO 的一系列解构与重构中,都是建立在一系列的悖论基础之上,而这个问题将造成行业对 DAO 的集体认知成为一种知识型的逻辑空转,脱离对客观事实的全面构建。
DAO 这个概念存在的含混性特征,导致了业内广泛认知的模糊性,却又自认为合理真切。含混性往往需要通过多学科的解构与重构,而当前对 DAO 的建设缺乏对概念特征本身的认知,往往也导致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