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投巨头a16z都看好的DAO方向 会在波卡生态中迎来怎样的发展?
背景
10月28日消息,硅谷知名投资机构a16z对外宣布投资了社交DAO“Friends with Benefits” ,投资金额未公布。a16z称将对其提供指导,并计划通过授权赋予主要社区成员权力积极参与治理。
据悉,Friends with Benefits(FWB)是一种新型DAO组织,这是一个有2000多位会员的私人俱乐部。加入这个俱乐部不仅要通过严格的身份审核,还需购买接近一万美金的门票。而FWB的主要合作工具是Discord,通过内部建立的一百多个频道来交流讨论或者完成合作。
对于a16z的这次投资被一些人士称为,凭借一己之力开辟了一个新的投资赛道,事实上,当我们回顾DAO的发展时,其实已经不是什么陌生的词汇(至少对于区块链行业来说),但鲜有知名投资机构涉猎该领域,因此和NFT或者DeFi相比,DAO一直处于非主流的发展中,而a16z的举动重新引发了人们对DAO的关注。
面对这样的精彩故事,我们不禁发问,“DAO的好时刻要来临了吗?”,同时,面对波卡这样的新生态,DAO又会带来怎样的改观,沿着这一思路我们开启了DAO之旅。
什么是DAO?
DAO,英文为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即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是一个由计算机程序编码的规则代表的组织,这些规则是透明的,由组织成员控制,不受中心化组织的影响,并且DAO的金融交易记录和程序规则在区块链上维护。
虽然分布式和自治在过去的历史中也有许多研究结果,比如许多人认为去中心化组织(Decentralized Organization)是由美国作家奥里·布莱福曼(Ori Brafman)2006年在一本名为《海星和蜘蛛》(《THE STARFISH AND THE SPIDER》)的书中提出来的,他在书中把中心化组织比喻为蜘蛛,把去中心化组织比喻为海星,并详细的阐释了两者的不同特点和区别。但是在这里我们主要还是讨论基于区块链技术所提出去中心化自治组织。
关于DAO的概念,最初Dan Larimer(EOS的前CTO)于2013年提出了去中心化自治公司(DAC,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Corporation)这一术语,但DAO的概念是被Vitalik Buterin汲取了Dan Larimer的概念后并将其归纳,创造了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一词。但是据V神说,这一概念部分受启发于Daniel Suarez的小说《守护程序(Daemon)》。

Dan Larimer将原生区块链的Coin看作是去中心化自治公司(DAC)中的股份,源代码则定义了规章制度。DAC的目标是通过为自由市场提供有价值的服务来为股东赚取利润。DAC也被Dan Larimer解释为一个被设计成为社会提供有效产品和服务的去中心化系统。
他表示:如果像银行这样复杂的机构都可以作为DAC来实现,那么显然有更多其他事物可被作为DAC来实现。(显然,如今DeFi中的借贷项目正是实现了银行主要的业务——借贷功能。Dan Larimer当年提出的概念,可惜不是由他自己实现出来。)
DAC,属于是DAO的其中一个部分,既然提到了公司制,我们可以从最熟悉的公司这种组织来理解DAO。公司是中心化的,并且以自上而下的方式管理整个组织,整个组织的规则由最上层的企业主或者董事会决议,主要决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做什么),如何使用公司的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去实现公司目标(怎么做),并且决定所获得的收益如何分配的问题(如何分配利益)。可以看出公司的特点是中心化的治理,自上而下的管理,由最高权利中心主导组织,并且决定如何分配利益。
而DAO则是把这个组织要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分配利益,用代码公开透明地确定好这些规则,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基于这些规则通过自己的方式,利用自己的资源来执行怎么做,并根据规则中所制定的分配原则获得自己相应的酬劳。
可以看出,公司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最大限度地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并获得高额利润。但是这样的组织方式,依赖于公司的推动或者说是运营能力,也受限于公司的资源情况。但是DAO则是打破了公司的框架,以开放式的心态接受任何资源的注入,只要事先制定好规则,并且规则是去中心化的,便可以吸引许多资金和参与者自主性地参与其中,其调动的资源与一般的中心化组织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我们可以总结出DAO的几个特点。
一是去中心化,设定好的规则不会被中心化组织随意篡改。
二是自主性,DAO运行的驱动力往往是靠参与者自主性的行为,而不是通过雇佣关系等方式。
三是通证化,DAO的实现是需要Token参与的,以此来决定治理过程中的权重,或者可以设计一些激励机制,来促进DAO的发展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Token可以是有价值的通证,也可以是无价值的积分(后者往往用于公益性的组织)。
四是自治理性,DAO的运行不是由一个中心化组织说了算,而是由所有参与DAO的相关者共建共享、共同治理的,比如影响整个组织发展的重大变革,往往是通过所有参与者投票来决定是否调整方向等等。
DAO虽然是新的组织方式,有公开透明,防止徇私舞弊,众人共建共享,避免中心化作恶等等优点,但是它也不是万能的,依然会有一些问题:
①乌合之众问题,不是所有的决策一定是多数人的意见就是正确的,如何平衡决策的正确性以及保持公正性会是DAO需要探索的重要解决方案;
②人员流动性大,组织可能会比较松散缺乏坚定的支持者,也容易让DAO的发展缓慢,如何设计一些激励机制或者运行机制,让DAO的粘度变得更高,参与者自主性变得更强,也会是DAO亟需深挖的方向;
③如何更好的治理DAO还在探索中,还没有一些通用可行且长久验证的治理方式;
④DAO所涉及的安全性,还会受到链本身安全性和智能合约设计水平的影响。
不过,任何组织都会有优点和缺点,善加利用其优点,探索解决其缺点,DAO所带来新的组织方式还有巨大潜力值得挖掘。

注1:由于翻译问题,许多文章往往将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写作分布式自治组织,这里我们要做好区别,分布式只是一种架构或者组织的形式,但真正背后的治理方式也可能是中心化的,比如我们知道的阿里云就是分布式的架构,但是其背后还是由中心化组织在管理。但是我们这里讨论的一定是在治理层面是否是中心化的,所以DAO最正确的写法应该是去中心化自治组织而不是分布式自治组织。
注2:从Dan Larimer对DAC概念的描述,我们便不难想到为何EOS会是DPoS共识机制了。
注3:虽然Dan Larimer把BTC的运作机制看作是DAC,所有人可以自发的参与到维护BTC的账本,为了获得BTC的区块链奖励和矿工费,而构建出现在庞大的BTC算力网络。许多人也将BTC看作是第一个DAO,但是笔者认为DAO其中的Autonomous更倾向于这个组织在治理层面上的场景会更多一些,BTC